浅谈中国文物里的犬文化
古人认为犬是有灵性的动物,有些部族甚至尊奉犬为图腾。《山海经·北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名山诨,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我国汉族传统文化中奉“龙凤鳞龟”为四灵。晋干宝《搜神记》曰:“张然犬名乌龙。”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兽一·狗》:“犬,齐人名地羊,俗又讳之,以龙释狗,有乌龙、白龙之号。”古人把犬称为乌龙和白龙、视犬为龙,说明犬与“四灵”具有相同的灵性。
战国(秦国)双獾纹瓦当 实为双狗纹
至于犬的文化属性,则以与人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分别。
祭祀及殉葬犬
古代祭祀多用犬。甲骨卜辞中有“于帝史风,二犬”,意为祭祀时用两只犬。《礼记·曲礼》记载:“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说文·犬部》记载:“献,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奉献故用犬旁”。《周礼·秋官·司寇》记载:“大祭祀丰犬牲。”段玉裁案:“羹之言良也;献本祭祀奉犬牲之称。”古时用来祭祀的犬称为“献”,犬祭的目的在于祈求降福降祉,永葆子孙后代生活富足安乐;或以犬祭祀山川、道路、城池及其他古人认为有灵的物事,以期消灾弭祸,禳除疫疾鬼魅。《史记·封禅书》记载:“秦人磔狗四门,以御蛊灾。”《淮南子·时则训》记载:“旁磔四门,皆磔犬羊以禳四方之疾疫。”《周礼》中亦规定,王出行要有“拔祭”,即用犬祭车和道路,这样就可保周王旅途平安。《周礼》设犬人官职,专司相犬、牵犬以供祭祀。说明周代专门设有“犬人”一职,其职责为“凡祭祀共犬牲”。
另从《礼记》中的《王制》《坊记》等篇来看,为保证祭品的需要,在春秋之前很重视犬、羊的繁育,“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郑玄注曰:“古来杀牲,食其肉,坐其皮,不坐犬羊,是不无故杀之。”其寓意是希望除祭祀、庆典和节日外,不要随便杀犬、羊来吃,以保证其繁殖。汉代,朝廷设狗监一职,是掌管皇帝猎犬的官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可见,汉朝狗监的地位很高。唐代诗人刘禹锡的“再入龙楼称绮李,应缘狗监说相如”和王勃的“汉延狗监深知己,有日前驱负弩归”的诗句,说的即是此事。到唐代,设有狗坊,是专为皇帝饲养猎犬的官署。
西晋青瓷狗圈 南京博物院藏
墓葬殉犬习俗的历史也十分悠久,同样是由于犬在人们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和与人密切的关系,尤其是护卫关系所决定的。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用犬殉葬,至殷商时期,以犬殉葬已成风气。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葬品,而且数量相当可观,如此段甲骨卜辞记载:“丁巳卜,侑燎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周礼》规定王室丧葬须用犬皮盖丧车。《周礼·春宫·宗伯》记载:“王之丧车五乘:木车、蒲蔽、犬猽、尾櫜、疏饰。小服皆疏。”犬葬的目的大都是借犬除魔降妖,保护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