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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传统文化保护探索:古民居的继承与保护性开发
泸州作为一座两千年历史文化古城,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老泸州人对老旧民居和古街的关注和怀念,但是这些老旧民居和古街,往往已经被拆除,或者长久没有得到妥协的保护,已经属于危房或者极度破旧的,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老泸州人怀旧的角度去提及,而不去整体去进行调研,只是惋惜和抱怨,则毫无意义。本文试着对老旧民居古街为什么需要保护和保护的一些建议,进行阐述,希望能给文管文旅发展部门起到一定可发展性建议,也希望大家能集思广益,共同来完善这一值得去做的事情。
首先我们对古民居来进行一个认识:就是有一定历史年限的老百姓长期居住的房屋建筑群,它承载着一个地方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也是外界了解一地人文风情、建筑文化的窗口。古街民居文化主要是指与人们的居住活动有关的,并由此构成的广义文化。它包括人们对城镇村落基地的选择和营造、住宅建筑的成就以及在营造和居住过程中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及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等等,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其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和民族心态的综合反映。因而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们受其生活习俗、气候、水文的影响,其古街民居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古民居文化的特点
(一)独特性
我国的古民居建筑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用自己勤劳智慧的双手,在适应与改造大自然的漫长岁月中创造出来的。由于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56个民族风格与传统各异,生产和生活各具特色,建筑材料千差万别,使我国的民居建筑多姿多彩,富有创造性。因而其民居文化也是多姿多彩,各显特色。
(二)普遍性
民居是人人都必須具备的生存条件所以民居文化是大众拥有的俗文化。古民居是现今保存较为完好的年代较为久远的房屋建筑。受各地经济、文化、交通的影响,每地区都会有一定量的居民生活在较为古朴的生活环境内。其建筑文化、风俗传统仍旧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延续、推广。因而在较广的区域内,古民居文化是在保持其个性特征的情况下普遍存在的。
(三)历史性
民居文化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贯穿人类繁行的始终。古民居由于受到当时文化、经济、思想、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从而带上了历史的符号、印记,使民居文化表现着明显的时代性质。古民居是我们了解年代久远的古文化的窗口。古民居所用的材料、建筑风格、所处的位置等等都能体现当时的人民所处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泸州发展特色古民居的条件
泸州古称江阳,老泸州城蜀汉以堡垒城寨开始,再到宋朝形成城廓,至明清发展到巅峰。说到古民居的形成就必须跟这些老城老街的布局进行相应的比对。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泸州最早始建于公元前151年。东汉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而城郭始于北宋皇祐二年(1050年),在原篱寨基础上用木栅而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泸州城郭规模还是古寨结构,还不具备真正的城市规模。
那么到了1083年筑起土城垣,1107年用石叠砌修建筑城。所以到了1115年,历时八年之久,泸州城廓经“工力浩大”的修筑之后,为之焕然一新。这个时候的泸州才有了真正作为一个城市的样子。
古代史料说:城周之基有六里三百三十八步(每步五尺),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泸州城垣再一次扩建,比原旧城长了二里四十步,全长九里十八步。1217年又重修,1282年魏了翁葺治,泸州城郭形成了城门九道:通海门(东门)、通津门(应该挨着会津门江阳沽酒客手头资料有限没有查到,希望有专家可以指点)、临江门(会津门)、来远门(南门)、敷政门(凝光门)、保障门(西门)、汲水门(小西门)、朝天门(大北门)、济川门(小北门)。
这个九门才真是符合了当时此地城池建设的标准,五行,八卦,九离九和,当然这个标准也会根据具体的自然方位进行调配,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堪舆风水,也讲究天人合一,古代人民建造城市会从备战,出入,五行相生相克以及东南西北不同层面去考虑,绝对要符合一定的规矩,不会只看眼前利益恣意妄为。
今天还在泸州老一辈口中流传的民谣就有:哭哭啼啼走西门(今天老医学院广场车站一代),观花看景走南门(今天南城到永风桥以外就属于农村,春节到处山花烂漫自然是望景的好去处),水泄不通会津门(今天的大河街一代,当年水码头繁荣的事情,这里也是泸州商贸集市中心),流水不干小北门(因为枇杷沟和小河街临江挑水,常年流水不干。)
三、得天独厚的原生态和川江码头文化
泸州以酒城闻名,但是我们不能只靠酒来支撑。我们的很多文化生态比酒更具备文旅拓展空间。比如忠山,少鹤山,张坝,沙湾茶马古道,小市上码头到转角店,麻沙桥到二道溪,罗汉古镇,蓝田古镇,况场古镇,北城的明清城垣,分水岭古街等等这些地方有名胜古迹,有人文典故;另外大河(长江)小河(沱江)河下文化又跟这些民居古街相互辉映,形成了泸州独特的川江民俗画卷,也是泸州千年的民俗浮世绘,可惜,因为它的陈旧和古老,也因为很多当初繁盛的行业的衰退,我们开始对它们的保护和延续渐渐淡薄,以至于这些成了老人的追忆,当地居民的困顿,外来想了解古民俗文化的人,又只能看到哪些残缺不全,破烂不堪的老街烂屋,跟文字和古老相传的描述完全无法联想到一起。
当年那种“城下人家水上城,酒楼红处一江明。衔杯却爱泸洲好,十指寒香给客橙。”意境,今天其实我们已经很难看见了。
四、泸州古民居的现状与困惑
1.“三风化”致使古民居被逐步蚕食
所谓“三化风”指的就是商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可以说他们是古民居文化保护中的一大顽症。古民居文化旅游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人依然,物依然,事依然。但是现今人们过多的注视新建而忘了对老房子的修葺。
2.房屋私有造成政府难以统一管理
很长一段时间,泸州聚落中的民居维修、拆建多处于停滞状态,政府缺乏绕一的管理。对主城区规划之初考虑保护利用不够,乡镇更滞后一些,部分古村落村民热衷于建遣新房,老建筑被废弃和闲置。有些新房不经规划便随意建在村外,与老村间既无保护隔离区,也无过渡区,结果产生了“新旧对立、新包围旧”的不和谐景观,使传统民居的整体风貌难以延续。部分老房子经过多年风吹日晒且年久失修容易引发火灾等隐患,使民居群的整体风貌遭到破坏。
而城区来说,这些老建筑大多数居住的人,反而不是祖屋和原住民,他们自身对这个老屋的来历就不太清楚,政府文管部门立牌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因为经费紧张,也无法动起来。维持现状也有,或因为发展的需要考虑不到,直接拆除,造成后期的难以弥补。
虽然现代的室内装饰符号和装饰技术及舒适的生活设备有助于提升民居文明,但另一方面,以钢筋水泥、瓷砖及现代营造技术建筑的新房可循环性差、亲自然性大为减少,出于强调私密性、节约能源等目的,开、通透的空间趋于封闭,粉饰新的装修无视历史材料真实的尺度和印记这些问題对古民居的整体风貌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最终致使古民居传统文化的迷失。
五、古民居开发缺乏总体规划
当前,泸州对民俗民居旅游发展并没有形成规模和规划,因此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特别是新建的民俗街一般都选在古街民居位置之外(如分水邻的伞里、尧坝驿等还有设想规划中的如沙湾、罗汉、蓝田,枇杷沟等一些迟迟无法实施,这对泸州旅游的总体发展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翻修风格一眼望去有千篇一律,古不古,洋不洋,比如大河街,看似一条街门头店招统一,但是风格完全没有古朴的感觉。而另一方面,一些古街道和民居在改建时又未能充分体现当地特色,盲目的追求现代美感,错误地将原有的建筑文化摈弃,最终导致民居缺乏“古”的韵味。在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配置方面也有不够齐全的弱点。这些主要是因为缺乏正确的统一的规划的指导。
六、泸州古街及民居文化继承与保护性开发对策
(一)保持文化的真实性
古民居是文化物资的载体,是民族风俗和文化的物化空间,是我们了解一个民族经济、文化、风俗的窗口,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真实的生活背景。古民居的价值,不仅仅是展示一定年代的建筑风格、建筑文化,它展示给我们的更多是当地居民传统的、真实的生活习俗、生产方式。因此在保持文化的真实性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关注物化物的抢修,实际上,人文的无形资源更应当备受注视。这就要求当地居民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不能忘记、放弃自己原本应有的生活方式。在泸州民俗文化中不管是酒文化还是码头文化又或是饮食以及农业文化,切勿为迎合顾客而随意增添新的旅游项目。应该分体现民居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做到“风物结合,突出特色”。
(二)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科学有效的引导机制和规划管理措施是实施保护的保障。仅仅依靠居民的自发行为是不够的,必须推行保护的社会化,增强政府、地方和个人的保护意识。这可以通过下放部分经营权的方式,来充分调动多方力量支持传统民居的发展。尤其是土生土长的居民的支持。依托政府各种政策,倡导科学合理的规划,防止盲目开发以实现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发展。此外,要加强行业管理。现今,古城古街古民居旅游还处于刚刚兴起不久的阶段,对于如何保护、如何开发古城古街古民居的旅游资源还处于不断探索的起步阶段,稍不注意就会对此类文化造成难以弥补的破坏。另一方面,就目前来看,人文旅游带有群众性和自发性的特点,容易导致无序性。因此,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古城古街古民居文化的继承与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可以适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
(三)保护当地居民的经济利益与发展权利
古城古街古民居文化主要是指与人们的居住活动有关的,并由此构成的广义文化。古城古街古民居旅游就是体验民居居民独特的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以及观赏具有一定年限的民居建筑群,但是如若民居建筑群内空空如也的话,也会失去其应有的风采。不仅如此,民居文化也是通过人来不断传承、发展的。在古城古街古民居改造中,政府应当注意改善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生产环境,做到保护与改善相结合,既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功能要求,又能保留旧民居的传统风貌。
(四)注重保护整体性
古城古街古民居之所具有的美学特征,是在一定基础上建造的部分集合(例如房屋的集合),并通过各种相似与相异的要素的比较被解释出来的。聚落之所以能在保持了整体性的同时又充满了变化,是因为各个部分存在着这种关联性。传统民居具有反映历史的代表性,显示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地方民俗风情。因此,对民居的保护和利用,就应当突破以往只注重建筑或局部节点的模式,而强调民居空间各部分之间的关联性,即整体性保护,从整个民居群的角度、甚至是整个文旅的角度出发来开发和发展古民居。注重古民居的整体美,要求在开发新建民居的过程中注意与其他民居的和谐搭配问题。切勿形成“新旧对立、新包围旧”的不和谐景观。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含两方面: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民居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古民居旅游的发展不可避免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如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遗弃的废弃物等等。和谐美观的古街民居及古村落是发展民居旅游的前提,是古民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性的开发古民居首先就应当坚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中指出:“文物建筑保护最好的方法是继续使用它们”,为了达到使用它们的目的,允许它“现代化”。传统的生活方式是民居存在和发展的动力之一,是民居延续和发展的土壤。但是,现代生活和生产方式已经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传统民居,人们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变化,对居住条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建筑与空间布局已无法满足这些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因此,民居在发展过程中,既要表现出对传统的继承性,又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使聚落保持持续的生命力,才能保证在营造新的聚落时不会丢失地域风格和本土精神。
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脊梁,它所印刻的沧桑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历史。无论是战火纷飞的岁月,还是安乐祥和的年代,都是城市历史的厚重。不论是灾难还是福祉,不论是苦痛还是快乐,我们都不该遗忘。一个城市要发展,必定要遵循传统,在继承的基础上迈向未来,在发展的台阶上弘扬传统,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为什么在城区规划中,那些古宅总是摆在牺牲的第一位呢?想来这大概是与现代人的价值取向有关了。在中国飞速发展的今天,老城区破旧的外貌与新式建筑显得格格不入,过分追求快速的我们,没有时间与精力来思考更为温和的方式,只有拆掉重建。再加上大部分古宅无法满足我们的经济需求,它们能给予的物质少之又少,只是作为现代人回归宁静的“心灵鸡汤”而存在,而我们向社会体现出的的物质需求远大于精神需求。一味为了城市规划而拆迁、改造,打造“全新、经济、高效”的新面貌,是否体现出现代人在精神文明追求方面的缺失呢?而我们今天失去的,仅仅是这些吗?
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像快餐了,食品要“速食”,学习要“速成”,经济偏爱“飞速发展”,文化也要“欣欣向荣”,殊不知“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出自苏轼《稼说送张琥》)才是老祖宗留下的财富!城区规划给了一座城市崭新的未来,是否要断送它曾经的历史呢?古建筑本是一座城市凝固的史书,却要在经历数千年风雨后被现代的冰冷器械所推倒,这该是何等的无奈啊!愿我们行动起来,保护古建筑,保护泸州曾沧桑但却辉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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